1.部門職責
(一)負責處理縣內外群眾、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書信、網絡、電子郵件、傳真、電話、走訪等形式,向縣委、縣政府及領導同志提出的信訪事項。承辦上級和縣委、縣政府、縣人大、縣政協等領導機關以及縣委、縣政府領導同志轉送、交辦、督辦的信訪事項。
(二)負責向縣委、縣政府反映信訪人提出的重要建議、意見和問題,綜合研判信訪信息,開展調查研究,提出改進工作或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政策的建議。負責征集人民群眾的建議,篩選重要建議,提供給縣委、縣政府參考。
(三)向有關部門、企事業單位轉送、交辦、督辦信訪事項,指導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。代表縣政府辦理申請縣政府復查的信訪事項。
(四)協調處理我縣群眾進京、赴省上訪相關工作。負責駐京、駐寧日常信訪保障工作,組織協調及時勸返本地越級上訪群眾。應急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項和異常、突發信訪事件。配合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群眾信訪活動中的違法行為。協調處理跨地區、跨部門、跨行業重要信訪問題。
(五)綜合協調指導全縣信訪工作。起草、修改本縣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制度。負責組織實施對全縣信訪工作考核。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,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。
(六)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并組織實施,建立和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、預警研判機制,指導全縣信訪信息化建設。
(七)開展信訪干部培訓,加強信訪隊伍建設;協調信訪工作對外交流。
(八)負責信訪工作宣傳和信息發布。為信訪人提供有關法律、法規、政策咨詢。
(九)承擔縣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的具體工作,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。承辦中央、省、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交辦事項。
(十)按照中央《信訪工作條例》等規定,對有關單位及信訪干部、信訪群眾提出獎勵或處罰的建議。
(十一)完成縣委、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2.機構設置
綜合科(人民建議征集辦公室)、接訪科(辦信科)、查辦科。
3.主要負責人:高偉。
4.辦公地址:盱眙縣天鵝湖路8號。
5.聯系電話:0517-80918985。
6.工作時間
上午:08:30-11:45;下午:14:00-17:30、14:30-18:00(7月15日-9月30日)。